網友“小何”問:根據(jù)《關于領導干部報告?zhèn)€人有關事項的規(guī)定》,,領導干部應當報告本人、配偶,、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投資型保險的情況,,那么什么是投資型保險,父母給子女買的保險屬于領導干部應當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嗎,?
這里,,我們一起來分析解答這個問題,。
投資型保險是具有保障和投資雙重功能的保險產品
《關于領導干部報告?zhèn)€人有關事項的規(guī)定》所稱投資型保險,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資雙重功能的保險產品,,包括人身保險投資型保險和財產保險投資型保險,。人身保險投資型保險,是指在人壽保險公司,、健康保險公司或養(yǎng)老保險公司等購買的,,保險產品名稱中含有“兩全保險”“年金保險”“投資連結型”或者“萬能型”等字樣的保險產品。財產保險投資型保險,,是指向財產保險公司繳納投資金(包括保險儲金,、投資金、保障金,、投資認購金等),,獲取保險保障,并按合同約定取得本金及其收益(虧損)的財產保險產品,。對此我們可以通過中國保險協(xié)會網站公開的《財產保險投資型保險產品名錄》進行查詢,。投資型保險與傳統(tǒng)型保險的重要區(qū)別在于,保險約定事項中是否約定返還已繳納保費,,傳統(tǒng)型保險不返還已繳納保費,,而投資型保險約定在一定情況下返還已繳納保費。應該注意的是,,在填報持有投資型保險的情況時,,應填報自購買保險以來累計繳納的保費、投資金,,而不是當年繳納的保費,、投資金。
領導干部應當報告的投資型保險是指本人,、配偶,、共同生活的子女為投保人的投資型保險
首先,領導干部應當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中的保險僅為投資型保險,,傳統(tǒng)型保險(比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),,不管是誰為誰購買,都不屬于需要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,。
其次,,領導干部應當報告的投資型保險,是指本人,、配偶,、共同生活的子女為投保人的投資型保險,無論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是誰,,都屬于需要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,。
再次,,本人、配偶,、共同生活的子女以外的人(包括父母)為投保人的投資型保險,即使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為領導干部本人,、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,,也不屬于需要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。